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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焦點

2017-02-17
老松之死 公有土地轉售 箭指國產署
民眾認為列管老樹土地不賣商人 悲劇就不會發生 國產署澄清僅接受國防部委託標售 實無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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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市美崙地區民德段百年老松遭人為灌酸致死事件,引發花蓮各界及保護老樹聯盟等高度關切並同聲譴責,許多民眾把老松之死,箭頭指向國產署當年將土地、老樹一併標售,若將老樹土地分割不賣,相信老松絕對不會死! 
國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主任吳泰焜澄清,百年老松位於花蓮市民德段四七九地號,是國防部委託當年國產局北區辦事處花蓮分處辦理公告標售九十四年度第一批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有不動產共計八宗,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一日公開標售出去,當時於投標公告上備註三點,一、採現況標售及點交,如有地上物或佔用問題,概由得標人自理。二、地上樹木倘屬「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列管受保護者,應依該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三、有關點交及繳交價款等後續事宜,請逕洽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 
國產署:無法源要求分割土地 
吳泰焜無奈表示,國產署僅接受國防部委辦其管有公有土地標售程序,實無權要求,也無法令依據可以要求國防部將老松所在土地分割掉;也善盡告知得標者,地上樹木如屬於「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規定列管受保護者,應依該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 
地主曾提遷移計畫未獲准 
曾質詢過這棵百年老松遷移申請的議員笛布斯‧顗賚昨天向媒體表示,據其瞭解,楊姓地主希望保存老松,也預計花費數百萬元委請移樹專家辦理老松遷移,但是,老松遷移計畫未能獲准,才衍生出老松之死事件;笛布斯認為,如果當初能夠核准地主進行老松遷移,相信老松應該還會活著! 
應研修條例 亡羊補牢 
笛布斯說,花蓮縣境內,特別是美崙地區還有很多類似珍貴老樹位於公、私有土地上,老松之死事件之後應該檢討亡羊補牢,將要求農業處等儘速研修「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特別是珍貴老樹保護及遷移等,應該更為務實,如果一味採取禁止列管老樹遷移,可能達不到保護珍貴老樹的目標,反倒害死珍貴老樹,制度害死珍貴老樹的不幸事件恐怕會不斷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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