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怡伶/報導
吉安鄉第二十屆宜昌村長范來新,因罹患重病而無法執行職務,吉安鄉所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及八十條規定程序解除其職務,自一○五年十二月五日起解除該村長職務,依法令規定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作業,由選委會頒訂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進行投票。
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進行投票,依照選舉人口數區分投票地點,本次投票地點分別為宜昌國小、社區活動中心及田埔天主堂,屆時民眾可依投票通知單分別前往指定投票所進行投票。鄉公所說,相關選務程序資訊,已刊登於吉安好客文化廣場電視牆及吉安鄉公所網站,若民眾有相關疑問也可撥打03│8523126轉民政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