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宗憲/報導
花蓮縣新城鄉東昌定置漁場業者昨天上午起網作業時,發現一隻鬼蝠魟闖入定置漁網,隨即由昌泰號漁船將鬼蝠魟活體運返花蓮漁港,並依規定完成通報,這也是去年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生效迄今,花蓮地區的第一例。
岸巡第八三大隊安檢所昨天獲報捕獲漁獲管制鬼蝠魟後,立即通知漁業署查報員前往勘察,經查該鬼蝠魟為雄性,體長一百五十五公分、體寬二百七十公分。
岸巡第八三大隊表示,為致力資源保育及漁業永續發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公告「鬼蝠魟漁獲管制措施」,自民國一○五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漁民若捕獲鬼蝠魟,應於返港後一日內,填具「鬼蝠魟漁獲資料通報調查表」,以傳真方式向當地縣(市)政府漁業主管單位、漁業署及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水產資源研究室通報。
留置魚體廿四小時供學術單位採樣
完成通報後,須留置整尾魚體廿四小時供指定學術單位完成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後,始得拍賣及利用魚體。為此,後續將魚體運往台東水產試驗所供學術單位完成科學採樣及蒐集生物學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