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上鄉長張堯城(左)及代表會主席林文雄(右)昨日上午至完成新生兒登記之家庭致賀,並發放婦女生育補助費新台幣五、○○○元。 池上鄉公所表示,為照顧婦女福利,落實推展婦女福利工作,補貼婦女生育時所需營養費用,於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完成婦女生育補助自治條例訂定,並於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圖文:記者蕭道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