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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要聞

2017-02-27
社福團體:政府管太多
斤斤計較的法條 破壞服務的心 讓服事的美意被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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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田德財/綜合報導 
基督教論壇報昨報導說,「政府管太多了,讓一例一休的美意,變成動不動要給加班費斤斤計較的法條,也破壞社福團體熱誠服務的精神!」聯合勸募常務理事、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常務理事、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常務監事鄭信真牧師表示,政策只要能把握大原則,除非公司真的讓勞工過勞才介入,否則訂一大堆規定造成很多的困擾。而且社會也多半從技術面思考,是否引起成本增加?如何能規避觸法?顯見法規訂得太僵硬,反而引起擾民,扭曲了人性。 
政策應把握大原則 非逼著照單全收 
鄭信真牧師表示,政策只要能把握大原則,除非公司真的讓勞工過勞才介入,否則訂一大堆規定造成很多的困擾。而且社會也多半從技術面思考,是否引起成本增加?如何能規避觸法?顯見法規訂得太僵硬,反而引起擾民,扭曲了人性。 
他指出,一例一休源於過去勞工過勞輕忽休息,而從製造業為主的思維考量,但是這個法連所有參與勞基法的團體,包括教會機構和社福單位都納入,讓強調服事的教會機構和社福團體都「墜入塵間」的世俗功利。 
鄭牧師表示,一般服事的「潛規則」是不計時間代價,為完成事工可能一連五小時、八小時都在做。但是現在要根據勞基法,工作不能一連超過四小時,四小時後要休息,超過八小時就違法,就變得很麻煩。 
僵固的作為 侵蝕破壞服事的精神 
尤其廿四小時收容機構,都成「災難」。孩子廿四小時都需要照顧,每個人限做八小時,要三班輪替,若銜接不好很容易就超過八小時,隨時在「犯法」邊緣。以前可能晚一點走,過幾天補假就好了,在某種公平性下都可以調整,現在用法律計算一個人有沒有超時工作,完全僵固的作為,逐漸「侵蝕破壞服事的精神」。 
譬如規定不能連續工作超過四小時,他服事的身障服務中心過去九點上班,照規定工作四小時應該是做到下午一點,但是過去到十二點半就開始休息一個小時,但從下午一點半到六點,就超過四個小時,就變成違法。 
美好的服事關係 竟變成法律關係 
所以現在必須調整到八點半上班到下午五點半,中間休息一個小時。問題是被服務的人「不滿意」,特別是該中心日托照顧身心障礙的孩子,家長下班來接孩子,五點半趕不過來,中心必須要留一個人,還要給「加班」費,造成很大困擾,不像以前大家可能為了服務,多等一下也沒有關係,現在卻讓原本美好的服事關係變成法律關係。 
過去有些人年假沒休完,也不會去計較要求補償,但是新來的人就認為必須照法律規定,其他的人也只好跟著做;有的人也會試探地問說:「若我不請年假,可否給我錢?」要不然就是負責人事的單位,提醒大家要把假休完,否則機構也不會給錢…動不動就可能觸法,造成很多不必要困擾,若不依法從事,對服事的社服單位,不論是排班、假日的安排,都造成很大的麻煩。他說,以前加班,公司給補休,現在若員工不想補休,公司要給錢,所以現在很多社福團體週六活動,幾乎省下不辦。 
鄭牧師表示,法是道德的底線,雖然法律規定多做多得,但是服事並非如此。在福音機構,很多人來的初衷就是為服事上帝,常常不計時間代價,上帝也給很多恩典。上帝本身是可以不休息,但連祂的創造,都休息一天,就是留一個範例給我們,要我們安息。所以每個人要有智慧去調適,排出休息的時間。即使現在忙於一段時間,告一段落就休息,讓身心靈都得到真正的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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