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廿七日電
亞泥、台泥採礦開發、展延的爭議,持續延燒。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提案主張,礦業用地若延續租用不須環評的函釋牴觸母法,要求環保署於一個月內檢討廢除。經與環保署協商後,敲定為二月內檢討廢除。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交通部等單位就「空污移動污染源(汽機車、火車、飛機、船舶及特殊機具)之改善作為」列席報告。
林淑芬提案表示,環評法規定探礦、採礦等行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時,應該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並沒有限定只有新設礦業權才要環評,也未規定只有礦業用地核定階段才要環評。
不過,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在民國八八年時曾詢問環保署,包括亞泥在內的續租礦業用地是否須要環評。環保署卻回應,沒有擴大或變動情形,不須實施環評。
環保署在八九年時的函釋也指出「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認定標準」未規定探礦、採礦等擴大工程展限應實施環評。
林淑芬說,環保署舊函釋指出礦業用地續租如屬延續租用則無須實施環評牴觸母法,要求環保署於2個月內檢討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