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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8
鯉魚潭商家違規佔用公路地 限4月底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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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花蓮工務段二度透過會勘方式邀集商圈協會及警方執行現勘與勸導,並限違法占用公路用地之商家於四月底前拆除佔用之構造物。
 

記者田德財/報導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花蓮工務段說,對於鯉魚潭違規佔用公路用地問題,前已於一○六年三月四日假日巡查中見有商家正進行佔用公路之構造物施築作業時,即當面告知商家已涉及觸法行為並勸導改善,工務段後續再於三月十五日透過會勘方式邀集商圈協會及警方執行現勘與勸導,並限違法占用公路用地之商家於四月底前拆除佔用之構造物。 
花蓮工務段呼籲民眾,公路用地除作公路相關用途外,不可作為其他用途使用,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依公路法七十二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之。 
工務段表示,省道台九丙線鯉魚潭路段,為花蓮縣重要的觀光旅遊景點之一,近年來由於觀光旅遊風氣興盛,道路周邊商家隨之興盛與密集開設,惟商家為吸引觀光遊客消費,多採以移動性之設備或廣告招牌外推至公路排水溝上而占用公路用地,公路單位多以柔性勸導方式實施規勸。 
惟近來卻見有少部分商家將原有活動攤位採漿砌方式固定於公路邊溝蓋板上方藉以拓增商家使用面積,為避免部分違法商家之作為引起周邊商家起而效尤,以及公路單位長期維護省道公路安全與景觀之立場, 
工務段說,為配合地方觀光產業整體發展改善,針對潭畔商家違規使用公路用地,目前已加強勸導模式讓民眾能更加瞭解相關法規,避免民眾於不知情之情形下觸法,必要時除由警方針對路霸行為進行取締外,公路單位亦將以違反公路法進行裁罰,以提升用路人安全,改善道路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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