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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漁會選舉疑賄選 5人訊後交保
萬榮鄉長補選賄選案 張秋美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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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宗憲/報導 
  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區漁會選舉疑似賄選案,檢警調昨天兵分五路搜索、約談,傳喚劉姓、黃姓、侯姓代表及行求賄賂對象等五人到案說明,訊後分別以五至十萬交保候傳。另外,去年八月間舉行的萬榮鄉長補選,檢方查獲補選當選人張秋美涉嫌賄選,花蓮地方法院昨天判決張秋美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花蓮縣一○六年花蓮區漁會理、監事選舉,昨天(廿八日)進行投票,花蓮地檢署接獲線報指出,漁會理事候選人劉姓、黃姓代表,為能順利當選花蓮區漁會理事或理事長,涉嫌對有投票權之漁會代表行賄買票。 
  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立即指派漁會選舉專責檢察官林承翰,統籌指揮深入調查,案經檢察官林承翰、羅國榮、蔡期民、余佳恩等人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蒐證後認為劉姓、黃姓理事參選人,基於對有投票權之漁會代表行求賄賂而約定為投票權一定之行使之犯意。 
  推由侯姓代表、黃姓友人向具有理、監事投票權之漁會代表行求賂賄,約定投票予劉姓、黃姓理事候選人,昨天檢方見時機成熟,指揮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持花蓮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兵分五路進行搜索,並傳喚劉姓、黃姓、侯姓代表及行求賄賂對象等五人到案說明,訊問後分別以五至十萬元交候傳。 
  另外,針對去年八月廿七日舉行的萬榮鄉長補選,經檢察官林承翰指揮警察、調查機關,調查發現萬榮鄉長補選當選人張秋美於競選期間,涉嫌由丈夫負責操盤行賄,共同交付選舉賄款十餘萬元,輾轉買票行賄。 
  案經林承翰檢察官偵結後提起公訴,並另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訟,其中當選無效之訴部分,業經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張秋美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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