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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9
公所堅持續用 羅山活動中心 村民要求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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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羅山活動中心協調會由縣府民政處副處長曾浩峰(後排左四)主持,羅山社區理事長林益誠(立者)說明社區對社區活動空間的需求。
 

富里/記者黃聰明報導 
由於富里公所在羅山村活動中心延續辦理客家文化相關計畫,羅山村民要求還回活動中心,縣府民政處昨天到羅山活動中心召開協調會,與會地方人士及羅山村民異口同聲,還回活動中心,不然再蓋一棟新的活動中心。 
社區使用小會議室 
羅山活動中心位於羅山舊國小露營區旁,有辦公處、家政班媽媽教室及大型集會活動場所,民國九十一年當時,縱管處興建羅山站建物時,暫時借用羅山活動中心為辦公室,完工後還給富里公所之後,富里公所把當地作為活化客家文化產業基地,只挪出一間小會議室給羅山社區使用。 
羅山村民皆指出,公所答應今年要把活動中心還給羅山村,富里公所今年又延續辦理二項客委會補助的計畫,經費一千九百多萬元,已得到客委會口頭上的允諾,代表羅山活動中心還是無法還給村民。村民知情後,甚為憤怒,經向縣議員張智冠反映,縣府民政處昨天到羅山活動中心召開協調會,聽取地方人士、羅山村民及公所的意見。 
協調會由民政處副處長曾浩峰主持,到場包括縣府客家處副處長彭子南、張智冠、鄉代會主席詹金富、副主席蘇琦芝等多位鄉代、羅山社區理事長林益誠、總幹事馮心憲及廿餘位村民,立委蕭美琴、徐榛蔚皆派助理到場關心。 
林益誠表示,社區每個月至少舉辦一次活動,去年到今年已召開十一次理監事會議,羅山村每年也召開一次村民大會,社區至少有一棟空間夠大的活動中心,也可以當作災民收容所及存放社區歷年來設備設施、資料文件,又能凝聚社區的向心力,公所堅持繼續要使用活動中心,如今社區沒有活動中心,公所應該再蓋一間新的活動中心給羅山村民。 
公所指派民原課長陳淑貞列席參加,詹金富深感不滿,他說,黃鄉長不敢來,至少派公所秘書來解釋說明。張智冠的立場簡單扼要,把活動中心還給羅山村,不然再蓋一棟新的。 
與會地方人士及羅山村民一致的共識是,要求公所把活動中心還給羅山村,不然蓋一棟新的活動中心給羅山村民,或是向客委會申請興建一棟活化客家產業的建物。 
曾浩峰最後作出幾點決議案,第一是現有的空間給村民自由運用,第二是,公所執行客家文化相關計畫時,要考量地方活動空間的需求,第三,村民新蓋一座建物的訴求以及家政班媽媽廚房被作為公所員工宿舍,請公所研商。 
曾浩峰也建議公所在羅山活動中心展示活絡客家文化產業成果時,需要在地村民的支持,若要展示客家文化產業,羅山客家文化應包括在內。 
陳淑貞表示,村民有村民的需求,公所也有公所的立場,地方人士及村民在協調會的心聲,會詳實的向鄉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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