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長饒忠昨天宣布,即日起全面積極推動使用透明垃圾袋,一○六年七月一日前為宣導期,七月一日起將強制全縣使用透明垃圾袋,民眾如未依規定使用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將執行破袋檢查。本局亦邀請各鄉鎮市長參與簽署活動共同支持與推行,並透過媒體全力宣傳廣為周知,期盼鄉親支持,共創花蓮的優質生活環境。
縣內掩埋場垃圾
多數可回收再利用
依據行政院環保署針對花蓮縣內掩埋場垃圾進行分析,其中有五分之一是可回收的塑膠類物品,多數都是可回收再利用的,經由妥善分類回收處理後,均能夠降低回收物品流入環境之中,減少對環境的危害。
對垃圾減量有明顯成效
一○五年推動各級公務機關使用透明垃圾袋措施,資源回收量較一○四年同期五至十二月增加四三四五公噸(約提升十四%),全縣垃圾清運量則較一○四年同期減少一五九九公噸(約減量四. 二三%),對於垃圾減量與提升資源回收有明顯成效。
饒忠建議,若能在廢棄物排出時妥善資源回收分類、積極查核,相信能有效落實垃圾分類與降低垃圾清運量。同時藉由透明垃圾袋的使用,讓清潔隊人員在收受垃圾時,能清楚且便利地檢查垃圾,落實垃圾分類與加強資源回收的執行,以達到垃圾減量及增加回收量之目的。呼籲民眾即日起購買垃圾袋時可選購透明(或半透明)垃圾袋,全民齊心為花蓮的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