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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要聞

2017-04-19
海岸法實施 劃設二道防線
營建署說明一級、二級計畫分別由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擬訂 民眾擔心影響土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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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內政部營建署科長廖文弘向花蓮各界說明《海岸管理法》及後續擬訂「整體海岸管理計畫」的內容。(記者何國豐/攝)
 

記者何國豐/報導 
 《海岸管理法》於一○四年二月四日公布施行,「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也於一○五年二月一日發布,花蓮縣政府昨天召開「花蓮縣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座談會」,邀請內政部營建署科長廖文弘到場說明《海岸管理法》立法重點及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內容重點及後續推動重點,攸關民眾土地權益至鉅,吸引包括議員等民代及各行各業等上百人到場參加。 
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科長廖文弘簡報指出,《海岸管理法》立法目的在於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因應氣候變遷,防治海岸災害與環境破壞,保育與復育海岸資源,推動海岸整合管理,並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 
  後續將陸續擬訂「海岸保護、防護(一、二級)計畫」,其中,一級「海岸保護、防護計畫」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二級「海岸保護、防護計畫」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在尚未擬訂前,仍照現有法令規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公告實施後,有新劃設保(防)護區之必要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項原則協調指定或逕行擬訂;海岸保護計畫、防護計畫之擬訂及海岸保護區、防護區之劃設如涉原住民族地區,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 
海岸管理計畫 
兩年內公告實施 
  《海岸管理法》剛上路,由於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也將於兩年內公告實施,日前在議會審議縣府相關預算時,引發包括議長賴進坤在內多位議員交相關切,要求縣府建設處長陳泰昌加強宣導,多召開幾場公聽會、說明會,讓各界參與及瞭解。昨天的座談會,到場關切的有議員何禮臺、謝國榮、邱永、林秋美,市代吳東昇、韓林梅及花蓮縣不動產服務職業工會理事長黃進發等上百位房地產從業人員及各界。 
何禮臺呼籲召開 
公聽會及說明會 
  議員何禮臺表示,對於民眾而言,《海岸管理法》及相關子法都是惡法,直接限制民眾土地權益,整個立法過程,民眾參與不足,對於相關法令規定及限制,欠缺民眾的意見,希望後續擬定「整體海岸管理計畫」過程中,包括擬定、核定「海岸保護計畫」,及擬定、核定「海岸防護計畫」,特別是未來在「劃定保護區範圍」與「劃定防護區範圍」時,應該透過公聽會、說明會等召開充分讓人民參與。 
  花蓮縣不動產服務職業工會理事長黃進發也表示,去年參選花蓮市長補選時,即強烈呼籲花蓮市民及鄉親要特別注意《海岸管理法》等國土三法即將上路實施,對民眾土地權益有直接影響,如今影響已經產生,民眾真的要格外注意;另外,海岸管理法重大變革建議購買土地能夠多加查詢,以免誤踩地雷區,目前暫時依照現有的法令管制,未來海岸管理計畫逐步完成以後,一級保護區受到限制非常多請多加小心。 
  關心原住民部落生存權,議員林秋美說,依規定定海岸保護計畫、防護計畫之擬訂及海岸保護區、防護區之劃設如涉原住民族地區,各級主管機關應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看起來似乎有兼顧原住民權益,但實務上如何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商,到底是《原基法》與《海岸管理法》到底誰優先?應該詳細訴諸文字並且將可能的情況詳細載明,確保原住民族部落及族人生存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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