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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要聞

2017-05-11
蘇花改與蘇花高 差很大
蘇花改通車後面臨問題面面觀系列報導之三 前者走完全程要95分鐘 安全系數也低於高速公路 後者最快只要4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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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當年蘇花高停止興建後,參選人在遊街造勢中訴求還我蘇花高、 搶救蘇花高。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田德財攝)
 

記者田德財/報導 
當年蘇花高預算經費是九百三十億元,蘇花改的經費是四百九十二億,從預算經費比較,蘇花高比蘇花改多四百卅八億元,增加約一倍,但任何不懂交通的平民百姓都會算出,蘇花高的品質與功能比蘇花改高出三到五倍。 
蘇花高的路段是一氣呵成,自國道五號銜接,南到到吉安鄉交流道,整條路是國高速公路標準,路線全長約八十六公里,四線線道,行車速度可達一百廿公里計算,蘇澳到花蓮最快四十三分鐘, 最慢一小時。 
蘇花公路北起宜蘭縣蘇澳鎮,南迄花蓮市,台九線蘇澳起點里程一○四K,崇德終點里程一七九K,全長約七十五公里。蘇花改的工程改善長度卅八點八公里,計八座隧道(廿四點五公里)、橋梁(八點五公里)、平面道路(五點八公里)。 
蘇花改的行車時速限制六十公里,改善的卅八點八里約需卅九分鐘,其他未改善的卅六點二公里,時速四十分里計算,要五十五分鐘,估計全程需九十五分鐘,即一小時卅五鐘。與蘇花高相比,不僅行車時間較久,安全系數也低於高速公路。 
蘇花公路自早期的步道起,大多以開鑿山壁所建造,以方便人員通行與人力推車等簡易交通工具使用,早期開鑿時因對地質條件無切確資料可供參考,又因濱臨太平洋,因此,一直面臨岩石風化與剝落之窘境,從步道、單車道,到雙車道改善後,現實條件一直都沒有實質的改變,現況維護與改善變成是公路總局持續辦理之重要工作。 
蘇花高卡在扁政府時代 
也因為岩石剝落常造成通行民眾之傷亡,道路維護費用日益增加,對社會成本、觀感與政府財政負擔等,均形成重大的影響;因此政府於民國八十年代起即規劃推動「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之建設(即蘇花高),惟歷經十餘年詳細的規劃設計與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社會各界對高速公路之開發及影響仍有不同意見。最後環評通過,沒想到當時扁政府手握「蘇花高」生殺大權,造成逾三年沒動工必需新環評的枷鎖。 
馬政府同意辦理蘇花改 
蘇花高計畫胎死腹中後,九十七年五月廿日馬總統就任後,針對花蓮地區之聯外交通必須全面性考量提出方案。因此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隨收集蘇花公路相關養護及改善資料,並請國道新建工程局提供蘇花高所有相關之資料後,於九七年十月提報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可行性研究、規劃報告及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委託預算,行政院並於九七年十一月十日核復原則同意辦理。 
後續執行之可行性研究由公路總局規劃組統籌督導,西濱北工處負責辦理相關作業,期間辦理多場意見領袖諮詢會議、專家學者深度座談及民眾說明會,以納入各界之聲音與疑慮,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於九九年二月廿四日行政院核示原則同意,計畫即進入下一階段更艱難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 
蘇花改計畫環評作業為全國矚目,社會各界仍有諸多意見,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為求慎重,先於九九年一月十九日召開「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環境影響諮詢會議」討論,要求公路局對委員會提出之意見疑義再提出說明,及辦理環評說明會。 
公路總局分別於九九年六月廿五日於花蓮縣和平村、六月廿六日於宜蘭縣南澳鄉、八月卅日於宜蘭縣蘇澳鎮召開「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環境影響評估計畫說明會」,並將補充之資料再提報行政院環保署審查。 
經過環保署數次的預審會議、現地勘查與初審等詳細審議,於九九年十一月初日環保署召開第二○○次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決議: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行政院核定建設計畫,從此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即進入設計施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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