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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要聞

2017-06-08
當年停建蘇花高 藍綠有責任
2000年環評通過 陳水扁宣布2003年12底開工 並有兩標隧道工程發包 2003年12月11日 謝深山主張取決民意 游錫當場宣布緩建 從此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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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當時的行政院游院長與花蓮縣長謝深山同台,游院長說,既然謝縣長主張取決於民意,他會尊重謝縣長意見。游院長當場宣布緩建蘇花高。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田德財攝)
 

記者田德財/報導 
端午連假蘇花公路崩方中斷,數萬車輛如逃難式,漏夜環島逃離花蓮,蘇花改二期工程到蘇花高,從中央炒到地方,也從電子媒體炒到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尤其話題延伸焦點到「當年為什麼停建蘇花高?」、「誰是蘇花高的殺手?」答案是藍綠都要負責! 
蘇花高計畫最初於一九九○年二月由行政院核定之「改善交通全盤計畫」中將此列為「環島高速公路網發展計畫」之一。一九九八年四月進行工程規劃,二○○○年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於二月經行政院環保署審查通過。二○○二年五月行政院將此列入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同意該建設計畫分期分段辦理;二○○三年納入新十大建設之第三波高速公路的子計畫之一推動,以加速建設臺灣東部與北部區域間全天候快捷的運輸道路。 
原訂二○一一年全線通車 
二○○三年六月七日國工局長鄭文隆宣布,蘇花高十月招標,十一月決標,十二月在花蓮縣新城交流道開工,預計於二○一一年全線通車,到時蘇花高速公路與原有的蘇花公路能並存,趕時間的行駛高速公路,不趕路的行駛蘇花公路可欣賞美景。 
總經費九六二億元 
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當時的行政院游錫和交通部長林陵三、花蓮縣長謝深山一行,在新航廈工地聽取國工局長鄭文隆簡報蘇花高速公路工程。鄭文隆說,蘇花高計畫已核定,第一期工程並先行發包,總經費達九百六十二億元。 
謝深山接著說,歷任花蓮縣長都爭取蘇花高建設案,但他上任後,有正反兩種聲音,部分人士不斷到縣政府及縣議會陳情,要求以生態環保為重。他擔心,如果沒有相關配套措施就動工,民眾會反彈。他尊重民意,希望舉辦公投或用民調方式,掌握民意所趨,再決定是否興建蘇花高,以減少衝突。 
謝深山:花蓮縣政府會負責 
當時謝深山說:「陳水扁總統到花蓮時,宣布今年十二月底前要開工興建蘇花高,十二月二號、三號已有兩標隧道工程動工,蘇花高開通後,會不會造成以觀光為主導的一個縣份,會不會遭受到衝擊,剛才你(指游院長)宣布十二月要開工,是否開工的期限稍為往後一點 ,我們花蓮縣政府會負起這個責任…。 」 
緩建蘇花高 中央如釋重負 
游院長致詞時順著謝深山的意見說,蘇花高速公路萬事俱備,已列入十大建設規劃中,一定要在月底動工。但九百六十二億建設經費,是中央政府龐大的負擔,考量實際成本效益,中央也有很多人反對。既然謝縣長主張取決於民意,他會尊重謝縣長意見。他當場宣布緩建蘇花高,並說中央如釋重負,如果縣府和縣議會決定不建,中央也會尊重地方意見。 
游揆態度驟然轉變,外界多感意外,建商更是錯愕;但一直反對的花蓮地方人士及環保團體則表示歡迎。謝深山稍後表示,縣府不會預設立場,一切以民意為依歸,將透過公共論壇方式提供充分資訊後,再舉行民調,也不排除舉辦公投。 
二○○八年 環差報告被退回 
之後,蘇花高再也沒有復建的消息,至二○○五年十二月廿七日已逾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三年內開發期限,依法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環保署審查完成後始得開發。「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於二○○八年四月廿五日環評審查委員會第一六六次會議決議將此計畫「退回開發單位」,蘇花高從此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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