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針對萬榮鄉布農族馬遠部落族人先人遺骸,於一九六○年遭臺大醫學院解剖學科研究團隊挖掘取走案,原民會昨日函請臺灣大學依循一九七○年代該校促成莫那魯道遺骨歸葬故鄉之先例,慎重處理馬遠先人遺骸返還。
原民會表示,依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十二條第二項:「國家應透過其與相關原住民族共同形成之公平、透明及有效機制,確保原住民族得使用目前為國家所持有的典禮祭儀物品、遺骸,或將該典禮祭儀物品、遺骸返還。」,函請臺灣大學應考量普世價值、研究倫理、傳統文化、族人情感等因素,誠意向部落族人說明並返還骨骸。
原民會表示,對於馬遠部落布農族人成立「還我馬遠祖先自救會」,希望在順利迎回先人骨骸後,興建祖靈屋,供後代子孫依據傳統慣俗祭祀祖先等籌劃作業,將以尊重部落意願為前提,積極協助部落與臺灣大學進行協調。
部落盼送回部落安葬、立碑紀念
台大醫學院團隊一九六○年進行體質人類學研究,到花蓮縣馬遠村挖掘六十四具布農族人骨,運回台大解剖科保存。馬遠子孫日前組成自救會要求台大歸還先人遺骨,送回部落安葬、立碑紀念,但台大還在討論是否歸還。學者說,返還人體遺骸已是世界趨勢;教育部也已發文請台大說明。
台大研究人員曾在台大校友雙月刊上揭露,研究團隊進行骨骼測量研究,一九五七年得知花蓮縣馬遠村遷移墓地消息,與村長交涉後,獲得村民大會、派出所與鄉長同意,一九六○年開始挖掘布農族人骨,總計男性四十具,女性廿四具。
部落人士田勤偉的父親,是當年參與挖骨的唯一族人。田勤偉說,父親當年十六歲,村長請父親砍墓旁的雜草,沒直接挖骨,一天工資卅五元。當族人問起為何要撿骨?挖骨的漢人工人回答一概是「要做成味素」。當時村莊都很反對,但在統治強權下,村長也只能配合。
作部落教育資源
部落人士馬麗琴說,族人不會計較過去的事,只盼祖先骨骸能回家,並立個紀念碑,當作部落教育資源。
台大人類學系副教授童元昭說,不論是從知情同意的研究倫理,或歷史轉型正義的角度,面對解剖科體質人類學研究史上挖墓取骨的事實,台大應適時、主動回應。「返還遺骸已是世界趨勢。」他說,台大應以馬遠遺骸為開端,面對學術發展與大學史上的倫理問題,「此時正是台大形塑倫理新氣象的轉捩點。」
東華大學民發系副教授陳張培倫說,以現在的研究倫理標準來看,挖墓未獲家屬同意就是違法,且當時的鄉長都是官派,若真有村民大會,族人也只有「聽訓」,此事件恐存歷史不正義。
台大醫學院體質人類學研究室表示,已故解剖學科教授張丙龍於一九六二年發表的台灣布農族人類學相關研究,曾獲當時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的補助,都是經過合法程序取得布農族人的骨骸,且骨骸目前保存狀況良好,「這些骨骼是人類的重要文化資產,是研究人類學極為珍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