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怡伶/報導
吉安鄉長黃馨昨天頒發原住民保留地權狀給原住民鄉親,立法委員鄭天財、徐榛蔚、議員林秋美、花蓮縣政府秘書邱增良、原民處長陳建村、吉安鄉代黃志源、林源富,及永興歌柳灣部落頭目陳正山、娜豆蘭部落頭目黃阿達、南華部落頭目曾安密、太昌部落頭目林金財、慶豐部落頭目鄭滿市等人都到場關心與祝福。
頒發四十九筆,其中十六筆為土地所有權,二十一筆為地上權、三筆農育權,九筆地上權。鄉公所表示,三十二位民眾都是經過多年申請及使用,才取得所有權及耕作權。鄉公所說,原住民保留地權狀給三十二位鄉民,總面積近四公頃。
「我的未來不是夢。」經過多年的申請及使用,終於取得權狀,三十二位原住民族人表達期待已久的心情。縣府原民處保留地管理科長曾梅珍說,民國七十九年開始核定第一批,族人如申請程序都符合規定,一至二年時間,就可拿到相關權利書狀,如有土地分割或其他問題,就需要更久時間辦理。
黃馨除恭喜取得權狀的所有族人外,也安慰他們長期等待的心情。她表示,吉安鄉原住民人口雖只占全鄉五分之一,但照顧原住民及輔導原住民取得土地權利,是吉安鄉公所團隊積極推動的業務。
黃馨指出,原住民傳承祖先土地,歷經日本殖民及國民政府來台後,原住民因不諳法令未及時辦理登記,致土地被登記為國有,原住民透過法令程序設定耕地耕作權、林地農育權及建地普通地上權等方式,由族人自耕自用滿五年,即可無償取得土地所有權。
會場她也建請立法委員鄭天財,應盡速修法縮短取得所有權的行政程序,達到耕者有其田的目標,也期許領到權狀的鄉親都能善用並珍惜土地資源,確實耕作不要讓它荒廢,讓土地得到最大的利用價值及經濟效益。
鄭天財說,感謝黃鄉長所帶領的團隊,認真積極辦理原保地相關工作,行政院原訂定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案,至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受理,在一○一年擔任立委後,要求行政院應要繼續辦理,延長至一○三年十二月底。
鄉親反映 還有很多未完成
許多鄉親反映,還有很多沒有完成。鄭天財說,當時有建請前行政院毛治國,不要再設定申請期限,現在的鄉親們可以因循著相關工作的進度,持續來辦理。
土地法第十四條規定,距離海岸一定限度內土地不可為私人所有,包括河床高灘地等。鄭天財說,在中央質詢、預算提案,凍結內政部的預算時,強調此法有違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的權利。
原保地今年有一個新的突破。鄭天財強調,經質詢及多次協調後,內政部在今年二月修正,土地法十四條不得私有的劃定原則,只要經過土地管理機關如國產署、林務局、河川局同意的話就可以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
另徐榛蔚也指出,黃鄉長非常努力爭取聚會所,大家都希望全縣所有部落都能有聚會所,這是部落根的所在。在這個會期,一定會與鄭委員,共同為花蓮爭取二點五億花東基金作為聚會所,只要土地取得沒有問題,所有的規畫、建造都可以來申請。
徐榛蔚提到,頒發所有權狀及他項權利證明,若土地為國產署、林務局、河川局等機關,都需先經過土地增劃編的程序,經土審委員勘查、測量,才有他項權利權狀,接著需再經五年,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權。
她也強調,將與鄭委員持續在質詢中,堅持將這五年刪除,為族人加速取得腳步,花蓮縣是全國土地所有權狀及他項權利發的最快的縣市,今年一至六月已經有七十幾筆,三百多公頃。
黃馨感謝立委鄭天財透過專業經驗、熟悉相關法令,讓原住民基本法如何善加利用,也感謝委員徐榛蔚在立法院繼續為大家努力。吉安鄉公所表示,原住民鄉親若有相關原住民保留地權益問題,可撥打電話或前往鄉公所詢問,必定會盡最大努力協助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