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小菁╱報導
花蓮吳明益律師於九月九日「律師節」,接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盛大表揚為本年度「全國優秀公益律師」。經過全國律師公會推薦的審核中,成為獲獎的三名個人獎之一,誠屬難得,堪稱律師界的花蓮之光。
服務觸角擴及各層面
吳明益律師是花蓮知名的律師,主持「大日法律事務所」,吳律師長期投身公益,擔任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公會、公司法律顧問之外,目前也擔任國立花蓮高中校友會長、郭子究文藝基金會董事長、花蓮合唱團長。曾經擔任花蓮高中、東華附小、中原國小等各級學校的家長會長、性平委員等各項職務,在縣政府也擔任訴願委員、國賠委員、教師申評會委員,法院的冤獄賠償等委員、醫院的人體試驗及醫學倫理委員,舉凡能協助政府及公益組織的法律工作,不遺餘力投入參與。民眾經常可以見到他在各機關、學校、社團演講、長期擔任公益平民的法律諮詢,近來和公證人、會計師等更與市公所組成定期聯合諮詢,擴大服務面向與範圍。
難能可貴的是,他總是一秉初衷,默默行善,多年來長期捐助公益慈善、社團、獎助學金、社區活動、藝文活動(例如太平洋詩歌節、郭子就究紀念音樂會)贊助,並主動到花蓮中南區偏鄉,和當地中小學組成「校長讀書會」、「教育法律工作坊」,長期研討分享教育議題與爭議、闡揚教育與法律專業和理念。
擔任學校、環保及文化志工
吳明益身體力行,十餘年如一日,擔任學校導護志工、環保義工、文化志工。看到他不計個人工作忙碌與事業得失、謙卑熱誠、服務人群的身影,令人感動與讚佩,今年能接受全國律師節最高榮譽的盛大表揚,可謂實至名歸,地方人士也感到與有榮焉。
吳明益律師於民國八十五年起就在台北最知名的「萬國法律事務所」任職律師,但為照顧花蓮的雙親,決定返回故鄉花蓮,夫妻二人都放棄在台北令人稱羨的榮耀光環與深造學業。返鄉之後,他以後進之秀,尊敬資深前輩,多所奉獻律師公會活動,並熱心擔任多項重要的公益活動主要角色。
曾獲年度優秀博士論文殊榮
吳律師國中畢業時原本有志以教師為志業,後因家庭因素而就讀法律,但他卻從未忘情於教育事務的關注,因此取得台大法律系、政治系的雙學位,之後就讀台大法律研究所,師事葉俊榮教授(目前擔任內政部長),就以「教育法」為其研究職志,長期擔任各級學校、政府機構、公益團體、民間社團,包括更生日報社的法律顧問。為了學以致用,更在東華、花蓮教育大學任教,前年也順利取得國立東華大學花師教育學院的博士學位,博士論文獲得「台灣教育大學系統」的「年度優秀博士論文」的最高殊榮。
公餘之暇,吳明益也經常寫作文章、學術專業論文,在報端發表法律常識,日前以「人民參與審判」論文與建言,榮獲司法院之論文徵選全國第二名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