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婕妤/報導
由客家委員會指導、花蓮縣政府主辦、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承辦的二○一七「客家之星」客家歌謠比賽本週六(二十三日)上午八點至下午六半,在花蓮縣客家文化會館演藝堂舉辦,盼活化客家音樂,讓客籍鄉親展現歌藝,非客籍鄉親也能品味客家歌謠旋律的美感並為參賽者一同加油打氣。
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長賴錦昌表示,感謝縣長傅萁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成立客家事務處,讓花蓮客家文化及客家民俗藝術得以傳承發揚光大。為有效推廣客家音樂,致力深耕客家文化,結合花蓮縣客家資源,期將客家音、客家樂及客家曲廣為流傳並深植人心,辦理「客家之星」客家歌謠比賽藉此發掘本縣優異之歌唱人才,推薦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性客家歌謠比賽。
比賽分為上、下午兩場;上午場比賽安排對唱組二十組及團體組九組,對唱組取前三名及優勝五名及團體組取前三名及優勝三名;下午場安排傳統歌謠組二十三名、客家流行歌曲組二十七及少年組二十組,個人組(傳統歌謠組、客家流行歌曲組及少年組)每組取前三名及優勝七名,分別頒發獎狀及商品禮券。
賴錦昌表示,花蓮縣政府客家事務處自成立以來,積極輔導、補助本縣客屬會暨所屬各分會、客家社團、學校及其他社團,辦理各項客家文化傳承研習,無論客語、客家舞蹈、客家歌謠及民俗技藝研習,都有很好的研習成果;辦理「客家之星」客家歌謠比賽培育推廣客家音樂文化的種子,提供所有喜愛客家歌謠的朋友一個驗收平時學習成果及互相觀摩交流的平台。
縣府向來致力於推廣客家文化,歌謠是傳承客家語言文化的無形利器,讓客家歌謠能夠不分年齡、不分族群的繼續傳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