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文康/報導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在今年七月中旬接獲民眾檢舉,吉安鄉某處堤防旁有車輛排放不明物體,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現場,發現一輛曳引車正違法排放不明物質至砂石廠區水池,經查證為燃煤飛灰,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向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告發,警方昨天表示,除了啟動調查外,陸續傳喚三位業者到案。
保七第九大隊偵查小隊指出,清運業者多次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意違法排放燃媒飛灰,砂石廠則是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明收受燃媒飛灰,又再利用處理業者未依規定申報,均已經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全案經民眾檢舉後,警方會同花蓮縣環保局前往稽查。
經員警進一步的追查,得知有三間公司的業者涉及違法傾倒廢棄物,因此陸續傳喚這三家的業者到案說明,以釐清整個案情,警方在蒐集相關業者涉案的事證後,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將三家業者移送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警方說,遭到業者違法傾倒的燃煤飛灰,人體吸入未稀釋燃媒飛灰所造成的揚塵,可能引發肺部,或心血管方面的疾病產生,警方呼籲相關業者切勿貪圖方便或私利以身試法,將聯合花蓮縣環保局加強取締環保案件,一旦查獲違法事實,將依法移送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