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田德財/報導
行政院院會前天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將修正刑法第八十條第一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發生死亡結果的重大犯罪,將取消最高卅年的追訴權期限,未來修法通過後,只要凶手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要接受法律制裁; 花蓮有那些命案逾卅年未破?答案是計程車女司機石美月、股票商人陳猛進二人的命案。
石美月夫盼偵破 以告慰亡妻
石美月命案於民國七十五年間載客失蹤一星期後被發現遭歹徒打死陳屍荒郊,命案迄今未破。卅二年來,她的丈夫彭子發昨天說,他沒有一天不引頸翹盼命案能早日偵破,以告慰亡妻在天之靈。
石美月於七十五年七月三日晚上九時許,在花蓮市中正路美琪飯店前載了兩名乘客離去,一星期後發人發現陳屍在花蓮市國強里豐川荒郊,石女當年才卅三歲。
當時檢察官驗屍發現石美月右太陽穴裂傷,後腦部及脊椎骨折,肋骨折斷八根,兩手淤血裂傷多處,恥骨裂離,因此推斷石美月生前遭鈍物重擊,同時被高舉起再摔下。
石美月次女二歲發燒腦損
彭子發昨天說,石美月當年遇害後,留下三個子女,最大的才五歲,最小的還在地上學爬,他一面要承受喪妻之痛,一面要父兼母職,最令他難過的是他的次女,在二歲時發燒後腦受損,如今雖已四十多歲,智力仍停留在十多歲之間。
彭子發說,他當年是西點麵包師傅,石美月是店員,近水樓台結下良緣,石美月婚後為了幫助家計才開計程車,沒想到僅開車一年多就遇害,之後,家庭擔子全落在彭子發身上,他說「一個大男人,要承受妻子遇害,並要養育三名嗷嗷待哺的子女,並不是件簡單的事,動力就是盼望命案能早點破」。
陳猛進妻 裝死逃過一劫
第二件命案七十七年八月卅日發生,兩名蒙面歹徒凌晨用長梯及繩索潛入花蓮市商人陳猛進夫婦二樓臥房,持刀把陳猛進殺死,陳猛進的太太陳某則被摀住口鼻後綑綁雙腳,她適時裝死逃過一劫。歹徒隨後翻箱倒櫃,由於撬不開保險櫃,僅在書桌抽屜內劫走二萬多元現金後逃逸。
陳猛進周時才四十歲,住花蓮市博愛街,他投入股票市場,買賣股票賺了不少錢,還準備和幾位友人在花蓮投資開設證券公司。案發當時,兩名均約廿多歲的男子,凌晨四時許蒙面持長約五公尺的長梯,背了一綑繩索從陳猛進二樓臥房沒有關閉的窗口潛入。陳猛進的太太陳某從睡夢中驚醒,一名歹徒摀住她的口鼻,再用膠帶纏繞她的雙腳數圈加以綑綁。
陳某報案說,她瞥見另一名蒙面歹徒持長刀抵住丈夫陳猛進,隨後朝喉部、胸部、手腳等處猛砍十多刀,她聽見丈夫「哦!哦!」地叫了幾聲,就被歹徒拖下床邊約一公尺遠的牆角下,並用一床棉被覆蓋住。
陳某說,她在緊急時,警覺到兇手很狠毒,為了保命,她不再掙扎,手腳放軟,暫停呼吸,一名歹徒說「可能死了!」說著又用手在她胸前重壓幾下,似乎作人工呼吸,但她仍然詐死,歹徒就把她拖到另一處離陳猛進身邊約一公尺的牆角,用另一床棉被把她蓋住。
兩名歹徒從原來潛入的窗口沿長梯逃出,並把長梯帶走,駕車沿中正路方向逃去,作案歷時約五分鐘。陳某等歹徒逃走,才從棉被鑽出,解開腳上綑綁,打「一一九」電話報警求救,警方把陳猛進抬上救護車,陳周麗華幫忙時沾了一身血跡,但陳猛進已傷重死亡。警方隨後兵分數路追緝,但無所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