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在地哈燒 花蓮要聞

花蓮要聞

2018-03-19
7億257萬餘元 補助雲翠等3大樓災民重建家園
○二○六震災捐款 第二次會議決議
分享至


 

記者田德財/報導

  對於花蓮縣政府○二○六震災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三月八日的決議事項,其中「震災家園重建救助實施計畫」決議如下: 

  計畫對象已拆除之雲門翠堤、白金雙星及吾居吾宿大樓等三棟建築物之所有權人。計畫經費七億二五七萬餘元。

  本計畫補助項目簡要說明如下,1.參與縣府異地重建方案者,俟縣府擇定基地並興建完成安心宅後,將以已拆除建築物登記謄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所載之持有面積,取得安心住宅建築物之產權。

  不參與縣府異地重建方案者,以已拆除建築物登記謄本或合法房屋證明所載之面積,以每坪十一萬元發給重建救助金。救助對象如持有已拆除建築物所在土地之產權者,縣府將依該土地公告現值計算之土地價值(持有土地持分面積一○七年度土地公告現值)向救助對象買回。

  決議重建方案之單價每坪新台幣十一萬元標準,係參照近期其他主要地方政府發包公共建築造價平均每坪十點六九萬元為妥適。同意運用善款於異地重建、重建救助金、以及購買重建方案之基地(嘉南段)。

  有關「花蓮縣政府辦理震災後危險建築物補助作業實施計畫」,計畫對象本次地震經緊急評估結果為紅黃單之危險建築物。本次地震液化致建築物傾斜或沉陷達下列程度之建築物,而有建築物須拆除或修繕補強者。 1.傾斜比率達1/200-5/200;或沉陷達20-60公分者。(比照黃單)。2.傾斜比率達5/200;或沉陷達六十公分以上(比照紅單)3.其他經縣府「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決議補助之對象。

  本計畫補助項目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人洽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或結構工程技師公會辦理建築物「損壞評估報告書」之費用,補助費用以八千元為補助上限。

  (二)損壞評估建議並栓豈 ,除已由本府拆除之建築物外,以拆除面積每平方公尺新台幣二千元予以補助。(本項目之經費另由本府另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補助)。 

  (三)損壞評估建議補強者,以修復金額予以補助,惟修復建議金額如超過一百萬元者,則以一百萬元為補助上限。

  (四)其他經縣府「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決議補助之項目。補助樑準照案通過,未來貸際補助金額實報實銷。並請業務單位爾後報告本案實支戶數與數額。


關於我們  |  廣告刊登  |  客服信箱  |  免責聲明  |  隱私權聲明

立康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16060735
www.ksnews.com.tw
TEL︰(038)340131 ext 317
FAX︰(038)341406
地址︰97048 花蓮市五權街三十六號
對本網站的意見請寄︰888housesksd@gmail.com
客服電話:03-8331236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 8:00-11:30;13:30-17:30)

掃描分享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