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柏霖/報導
八月一日起,花蓮縣打造友善孕婦及兒童停車環境,開始發放交通部印發之停車位識別證,符合資格鄉親請攜帶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前往各產檢醫療院所及鄰近衛生所索取,每本手冊限領一張,對於八月一日起新發之孕婦手冊或兒童手冊隨冊夾發無須另行索取。
花蓮縣衛生局表示,為打造花蓮縣孕婦及兒童友善停車環境,現依法規公告於交通據點、百貨公司、醫院、遊樂園區等公共停車場,若超過二十五個車位以上都應該設置二%之「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以方便民眾使用。
「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具有專用性質,停放車輛應搭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並於車輛擋風玻璃明顯處置放停車位識別證,若未領取識別證者,亦可放置孕婦手冊、兒童手冊或其他足資證明孕婦或兒童身份證等之證件。
「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宣導期為一年,一年後即針對未符合資格車輛占用者,依據「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處以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之罰鍰,請民眾勿占用,將車位留給符合資格者使用。
公有停車場提供的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的專用停車位,是在停車位白色標線內劃設粉紅色內框,很容易識別,停車位也會懸掛標誌;停車證孕婦版的底色是粉紅色,兒童版底色是黃色,停車格之設置將由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交通科輔導相關單位辦理,有關「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證」領取問題,歡迎電話洽詢8227141轉219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