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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2
購買法拍屋應注意 -3.點交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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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法拍屋應注意


點交之程序

拍定人或承買人取得拍定物之權利移轉證明後,即可向法院申請點交拍定物。 法院接到拍定人或承受人申請點交狀後,法院依強制執法第一二四條,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不動產而不交出者,執行法 院得解除債務人之占有,使歸債權人占有,如債務人於解除占有後復占有該不動產者,執行法院得依聲請續為執行。實務上,點交之程序如下:

一、法院發執行命令,令債務人於十五天內自動履行搬遷。

二、期滿未自動履行者,定期勘查現場。

三、勘查後,如債務人仍拒不遷讓,則發執行命令。定期強制執行(通常十天至二十天)。

四、執行期日,法院派人至現場強制執行,解除債務人之占有,將標的物點交於拍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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