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舍興建規定 -1
●法規規定2500平方公尺(2分半)756.25坪才能申請興建農舍。
●只要有使用(建照)執照的就算合法農舍,但是沒申請的項目都是違建。
一、成年的限制—年滿20歲以上或成未滿20歲已結婚者。
二、起造人之農業用地與住所,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範圍內,且其土地登記與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以上。
三、面積限制—新購農地申請興建個別農舍的農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約756.25坪)。但新購農地若以多宗農地依集村方式,申請興建農舍,則其每一宗農地最小面積不受0.25公頃限制。
四、農舍最高興建三層樓及10.5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