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不動產經紀業者為達成交易目的,故意隱瞞房屋重要資訊。例如隱瞞該屋曾是凶宅、發生過火災、危險建物等資訊。隱瞞重要資訊,就是隱瞞足以影響購屋者意願的資訊。
依內政部所定幅射屋、海砂屋、凶宅、是否遭公用徵收等,均屬於房屋之重大瑕疵,所以購屋者應主動要求不動產經紀人員提供不動產說明書,請其詳實記載該標的物狀況,才能有效降低隱瞞重要資訊的交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