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這些事情,簽約時千萬別遺漏!
在雙方購買時,除在簽約前應對契約內容進行詳細確認外,在簽約時更需對契約中約定事項的時間可行性(如搬遷時間、貸款清償時間等),必須確實有把握時再行簽約;特別時雙方貸款銀行的不同,需先確認銀行的作業時間以避免時間上的衝突造成延誤,以下即針對中古屋部分提出三項簽約時應注意事項以供參考。
1. 確認買方身分及契約內容:先行確認買方身分,以防假買方、避免受騙。搬遷時間、貸款清償時間再確認,以確實掌握時間。
2. 稅費分算基準:地價稅及房屋稅一般均以過戶日或交屋日為分算基準日。基準日之前,稅款應由賣方按月份比例分算應繳 交金額;基準日之後,稅款應由新買方按月份比例分算應繳交額。
3. 貸款額度應在契約中載明:一般為自備款三成、貸款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