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契約
土地買賣一般分三期款:
1. 簽約暨交付過戶相關文件
2. 完稅暨申辦過戶
3. 完成過戶暨點交
以上可視實際需求調整修改(也有人拆再細分四次,把簽約收訂跟過戶文件交付分開,或完稅與申辦過戶分開),如果沒有貸款就分3,3,4或3,4,3或4,3,3,如果有貸款會把貸款放在尾款付。
如果對方開支票付款且代書又是對方找的(通常也是買方找代書),建議印鑑證明交付放到第二階段辦理過前,頭款票期一定不能太久,最好是即期票,避免萬對方跳票無法兌現時,所有過戶文件已經在對方找的代書手上,如果是現金支付那就沒問題。
付款時程押日期要以各相關手續所需時程配合,一般完稅約3~7天,除非是要申請農地農用免稅證明就會比較久。
完稅證明拿到後,過戶就3天可以完成。
不過一般土地買賣都會要求鑑界點交土地,鑑界就要看地政事務所承辦業務量來安排時間,時程看每家地政事務所不一定,但通常最多1個月內可以排到。
如果你們土地被佔用(鄰房,既成道路等無法輕易排除)或已知面積坪數有差異(例如因河道變更變少了),而你們也告知對方狀況(當然價格是以此條件雙方同意下),要在合約中寫明以土地現況點交,佔用與坪數差異不扣錢(或多少比例以上才扣錢)。
補充1:
土地增值稅如果有的話,最好是讓買方去付,再由第二期或第三期款去扣除,這樣才不會收頭款之後,還要拿錢去付土增稅,萬一對方反悔不買時,通常,訂金可以沒收(通常是買賣不成仁義在,原金退還,代書費、規費等相關費用對方負責最省事),可是對方一定不會甘心,可是你又拿去繳土地增值稅,就算等退稅下來也是兩三個月後的事,這期間也不可能有錢退給他,所以,讓買方去付最省事。
補充2:
履約保證可以找平常有在往來的銀行問看看,不然土銀跟一銀應該也都有在做,直接找銀行問最快,仲介或代書也是要銀行辦理,他們只是代為申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