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瞭解稅費的負擔:
房屋買賣契約書中應載明各種稅費由誰負擔,買賣房屋所應負擔的稅費包括:土地增值稅、契稅、公證費、地價稅、房屋稅、印花稅、水電瓦斯接戶費、產權登記費、代書費等,除依法令規定(如契稅應由購屋者繳納及土地增值稅由出售人繳納)外,其餘稅費由誰負擔,應在契約中明訂,以免日後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