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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2
買賣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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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土地登記

●買賣移轉過戶手續可自行辦理,如有不懂之問題,可至公所、稅捐處及地政事務所請教承辦人員或志工。(也有提供申請表格)。

●農地需先至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後再申報「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試算網址:http://www.citax.gov.tw/DATAquery/a1.asp

 

【買賣辦理流程】

申報「土地增值稅」=>「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申報「土地增值稅」需附文件:

1. 土地增值稅申報書(至稅捐處申報)。

2. 身分證影本(買方及賣方)。

3.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4. 買賣契約書影本(有黏貼印花稅)。

5. 土地登記謄本(需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

※農地需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影本。

 

「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至地政事務收件)需附文件:

1. 土地登記申請書(地政事務所提供)。

2. 買賣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地政事務所提供,副本裝訂於最後)。

3. 身分證影本(買方及賣方)。

4. 印鑑證明一份(賣方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5. 土地所有權狀。

6. 土地增值稅(免)繳款書。

※農地需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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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需蓋印鑑章,買方蓋普通印章。

※印花稅需至郵局購買。(移轉現值 0.1%)。

※如有建物(房屋)需申報「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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