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為提醒工作忙碌而忘記繳納地價稅的鄉親,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於十二月十六日起透過電話語音、發送簡訊方式以及郵寄納稅查詢單,提醒尚未繳納稅款之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愈久,加徵愈多的滯納金。
該局進一步表示,本(108)年地價稅開徵10萬3千多戶,統計至目前尚有近1成未完成繳納。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地價稅者,每逾2日需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5%滯納金外,將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
另外,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民眾如不慎遺失本年度地價稅繳款書,除可洽詢地方稅務局總局或玉里分局補發,亦可就近向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補發,以便及早完納稅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