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近日有位劉姓民眾詢問因欠稅逾期未繳而遭移送強制執行,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核發之傳繳通知書時,該如何處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收到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可於文書上載明之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超商繳納,免負擔手續費;若是未印有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書,則須儘速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開立繳款書繳納,亦可於期限內,至郵局購買匯票,受款人填寫移送機關並郵寄至移送機關繳納。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為避免因逾期未繳;致行政執行署進一步對欠稅人財產扣押或拍賣,於接獲行政執行署傳繳通知書時,切勿置之不理,以保障自己權益。
民眾對於欠稅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洽詢,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