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不動產新聞 新聞報導

新聞報導

2017-04-20
房屋租賃辦理公證雙方都有法律保障
分享至


圖:公證人何叔孋。(記者田德財/攝)
 

供稿人:何叔孋公證人事務所公證人何叔孋  整理:記者田德財

房屋土地租賃時,辦理公證有什麼保障?答案是雙方都表明,房客如未依約給付租金、違約金或於租期屆滿不返還房屋,或房東未依約返還保證金(俗稱押金)者,均願「逕受強制執行」,日後若發生房東、房客不依約履行時,當事人即可持公證書向法院執行處直接聲請強制執行,而無須經過法院判決確定之訴訟程序。

 換言之,房客定期給付租金的義務、房東返還押金的義務、雙方履行給付違約金的義務、租期屆滿房客搬遷義務皆可透過公證書直接向執行法院請求執行,不需要再打官司繳裁判費律師費。

 依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動產租賃契約期限超過五年或未定有租賃期限者,需經公證後房客才能在房東將房屋或土地出售予他人時主張其租約對他人亦有效繼續存在(俗稱買賣不破租賃)。」

按經公證的租約文件,公證人依法應保存十五年,故有保全證據之效果。

 在公證租約過程中,除由公證人於實際體驗中探求當事人的真意及租賃事實,並核對房東與房客之身份證明文件與租賃標的之權利證明文件外,並由公證人與當事人共同逐一確認及說明租約各條款的法律上效果,使當事人在簽訂租約前,能完全充份的了解其租約上應有的權利與義務。

 依照公證法第6條:「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向任何地區之公證人請求作成公證書或認證文書。」規定,不論任何地區公證案件,原則上民眾皆可向本所提出公證聲請,而公證程序很簡單,只要檢附相關文件或致電本所詢問,都可以得到完整的說明。

公證益處有哪些?

 ◎預防紛爭:訴訟曠日廢時且耗費成本甚鉅,而訴訟發生之原因常常是法律文件內容錯誤、不明瞭、或當事人約定疏漏,甚至對文件之真偽及效力有所爭執,如果能事先公證,由公證人確認文件內容,並讓雙方對於文件內容及效力充分瞭解之情況下簽署,雙方履約自然不容易發生爭議,也不需再去爭執文件真偽或是效力為何;且經過公證後對當事人產生拘束力,亦可督促當事人履約,即可預防紛爭。

 ◎公證書可直接強制執行:一般聲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法院判決確定才可,但當事人要等到判決確定,往往曠日費時,然而,若依公證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公證後,公證書本身即具強制執行效力,若一方未履約,他方即可依公證書直接強制執行,不必再打官司,可節省龐大的訴訟費用及寶貴的時間。

 ◎保全證據:公證書為公文書,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推定為真正,若事先公證可減輕將來訴訟舉證之困難。再者,依公證法規之規定,民間公證人需保存公認證卷宗一定年限,遺囑或不動產移轉相關公證書永久保存,當事人多年後有需要可再向事務所調閱,不必擔心證據遺失。

 ◎各種契約經公證後之好處舉例:房屋租約公證後,可免催討押租金、返還租賃物之訴訟困擾,直接強制執行。買賣契約公證後,可促進雙方履約,減少違約爭議。金錢借貸契約公證後,若不清償可直接強制執行,節省訴訟勞費,快速實現權利。

 遺囑經公認證後,可永久保全證據,減輕舉證之困難,避免爭議。贈與契約公證後,依民法規定即不得撤銷,確保契約之履行。離婚協議經公證後,可確保履行給付扶養費或贍養費。職務宿舍借用契約公證後,負責單位可確保財產之管理,且符合公務宿舍管理法令。

 房屋無償使用契約公證後,可避免繳納租賃收入所得稅。公私文書影本經過認證後,該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即可確保。公文書持往國外使用者經認證後,可確保文件之真正。其它授權書、同意書、委任書、單身證明、兩岸文書、收養、學區、移民、留學、英文翻譯文件等私文書經過公認證,即可避免真偽之爭議,或符合相關法令規定。

何叔孋公證人事務所:

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399號(花蓮市公所正對面)

電話:(03)831-1899

傳真:(03)831-2799

Email:notaryher@gmail.com


關於我們  |  廣告刊登  |  客服信箱  |  免責聲明  |  隱私權聲明

立康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16060735
www.ksnews.com.tw
TEL︰(038)340131 ext 317
FAX︰(038)341406
地址︰97048 花蓮市五權街三十六號
對本網站的意見請寄︰888housesksd@gmail.com
客服電話:03-8331236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五 8:00-11:30;13:30-17:30)

掃描分享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