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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違章建築仍應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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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係以固定於土地上的各種建築物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並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所適用稅率核課。因此,無照違章建築亦屬於房屋稅課稅對象。

該局說明,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時,常發現民眾誤認為於房屋1樓前後搭蓋鐵皮屋無須課徵房屋稅,但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新、增、改建房屋均應計算房屋面積課徵房屋稅。民眾如有上述新、增、改建情形,均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向稅務局申報設立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以免被查獲漏稅而受罰。

稅務局特別提醒,房屋稅的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的履行,並不會因繳了房屋稅就會使違章建築的房屋變成合法。也不會因繳了房屋稅違章建築的房屋就不會被拆除,因為違章建築在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核發使用執照前,仍是屬於不合法的建築物。

民眾如對房屋稅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出處:https://www.ksnews.com.tw/e/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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