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五月房屋稅新制首次開徵,常有民眾反映自己的房屋(見圖:稅務局提供)早已拆除多年,以前都不用繳稅,為何今年突然收到房屋稅單?該局說明,以往老舊房屋現值在十萬元以下(花蓮縣標準為十萬一千元?,只要作住家使用,均可免徵房屋稅,但房屋稅新制上路後,住家用房屋現值在十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之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三戶為限。所以自然人所有第四戶以上或是非自然人持有的老舊房屋,自一一四年期起房屋稅不再享有免稅優惠。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全國持有的房屋在每年開徵前會進行全國歸戶,如老舊房屋已燬損、坍塌或是拆除達到不堪居住的程度,而納稅義務人未在三月廿二日以前申報,則超過三戶的部分將會收到稅單,如為未設戶籍的非自住房屋,更將會併入全國歸戶計算戶數按差別稅率百分之二點六至百分之四點八課徵房屋稅。為減少納稅義務人事後辦理更正、退稅的困擾,請記得在每年三月廿二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影響自身權益。民眾如對房屋稅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稅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出處:更生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