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有接獲民眾詢問騎樓(見圖)是否要課徵房屋稅?房屋之騎樓供公眾通行使用者,非屬房屋稅課徵範圍,如非供公眾通行使用,應依其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民眾將房屋騎樓裝設鐵門等隔離封閉阻止公眾通行,或有設攤營業等情形,應依實際使用情形按所適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例如騎樓封閉供住家使用,應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設攤供營業使用則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房屋騎樓如已恢復供公共通行使用,請於每年期房屋稅開徵四十日前(即每年三月廿二日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者,自申報當期開始適用,逾期申報者,自次期開始適用;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者,自變更次期開始適用。
民眾如對房屋稅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局稅務專線03-8226121分機232至239或玉里分局03-8882047分機212、213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