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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只有稅籍登記的房子可以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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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最近看到低房價,而且非事故屋,想說怎麼那麼好康?! 結果是只有稅籍登記但無權狀的房子,這樣的好康能撿嗎?

了解後才知道,原來台灣蠻多這樣的房子,特別是在早期未全面實施登記制度,或在偏鄉、農村地區的房屋。

① 什麼是「有稅籍登記」?

  • 稅籍登記 = 房屋有編入「稅籍清冊」,也就是稅捐處有核課 房屋稅,你每年都有收到房屋稅單。
  • 這代表政府承認「這裡有一間房子」,但不等於有 建物所有權登記(建物權狀)。
    換句話說:
  1. 稅籍登記 → 確認房子存在、可以課稅
  2. 建物權狀 → 確認法律上的所有權,可以過戶

② 有稅籍登記、無權狀的房子 → 能不能出售?

  • 不能直接合法出售
    因為沒有「建物登記」,地政事務所沒有這筆建物的所有權資料,所以買賣時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結果就是:即使簽了買賣契約、收了錢,買方也拿不到權狀,法律上不算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
  • 實務上有些人會簽私契
    例如「房屋買賣契約書」+「稅籍登記名義變更」,但這只是一種事實上的交付,法律上仍屬高風險。買方日後如果要貸款、繼承、轉賣,都會卡住。

③ 要怎樣才能合法出售?

  • 先辦「建物補登記」
    憑房屋稅籍資料、測量成果圖、鄰里證明等,向地政事務所申請。
    如果土地是你家的,就比較單純。如果土地是別人的(或國有地),就要先解決土地的使用權問題。
  • 建物登記完成 → 拿到建物所有權狀 → 才能辦合法過戶

④ 常見陷阱

  • 稅籍 ≠ 產權 → 很多人以為有房屋稅單就能買賣,結果買賣後發生產權糾紛。因為簽了買賣契約 → 不能去地政辦過戶。
    此外,通常也無法跟銀行辦理房貸(因為沒有權狀)。
  • 買到的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在實務上,有人會簽私契,甚至配合變更稅籍登記人(改成買方名義繳稅),但在法律上這不等於所有權移轉。一旦遇到糾紛(例如原屋主或其繼承人反悔),買方的權益很難受到法律保障。
  • 土地問題 → 就算房屋補登記成功,但如果土地不是自己的,買方後續可能面臨更多問題,如果是國有地或他人土地,將來恐被拆除或收回。

如果真的有興趣買「只有稅籍」的房子,正確做法是:

  1. 要求屋主先補辦「建物登記」 → 拿到建物所有權狀。
  2. 確認土地狀況 → 是否屬於屋主、國有或他人所有。
  3. 再簽正式買賣契約 → 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
    這樣才是真正合法、安全的買賣。

結論

有稅籍登記但無權狀的房子,不能直接合法出售。
想要合法交易,必須先補辦「建物所有權登記」,拿到權狀後才行。
如果急著處分,可以簽私契,但風險極高(銀行不貸款、法院不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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