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國豐/報導
還沒繳房屋稅的花蓮鄉親請注意!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目前針對房屋稅未繳納案件辦理催繳作業,將於一一四年七月廿八日起以雙掛號方式郵寄繳款書至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或公司登記地址。稅務局說明,繳稅方式除可持繳款書至便利商店(限稅額3萬元以下)、銀行、農會或信用合作社(郵局不代收)繳納外,亦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掃描稅單上QR-Code,使用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進行繳稅,省時又便利。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房屋稅者,每逾三日需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卅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百分之十滯納金外,將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欠稅移送強制執行者,除須負擔原應繳納之稅額及加徵百分之十滯納金外,尚須負擔執行費用,非常不划算。因此,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務請如期繳納,以免得不償失。
如有房屋稅疑義,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33至239、251至254;玉里分局:03-8882047轉212至213、23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