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優惠稅率
出售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稅率百分之十其條件如下:
(1)需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出售當時】設有戶籍。
(2)出售【前壹年內】無出租營業。
(3)都市土地不超過三公畝、非都市土地不超過七公畝。
(4)每人一生以一次為限。
節稅撇步:
每人一生以一次為限,可以適用10%稅率,而配偶互贈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因此:
A、配偶二人同時出售二筆以上之自用住宅用地,如未超過九十坪,可先移轉給另一人再出售,可以省下一次機會。
B、如果配偶中只有一人享用過10%,該人下次之自用住宅土地出售時,先增與給另一位未享用之人後再出售。
C、平時並未設戶籍,可在出售前一天將戶籍遷入。
D、有出租營業時,可衡量租金與增值稅之輕重,可以的話,先停止出租營業一年後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