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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2
繼承的土地或房屋,轉售時怎麼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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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合一稅制簡介

2021 7 1 日起,台灣施行 房地合一稅 2.0,將不動產交易所得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並依持有期間適用不同稅率,目的在打擊短期炒房、促進市場穩定。

二、繼承取得的土地或房屋,轉售時如何課稅?

1. 取得成本的認定

  •  被繼承人當初的取得成本 為準,而不是繼承時的公告現值或市價。
    (例如:父親 20 年前以 500 萬買的房子,繼承後出售,成本仍認列 500 萬+相關必要費用)

2. 持有期間的計算

  • 承繼被繼承人的持有期間,不會從繼承日起算。
    (例如:父親 2000 年買進,2024 年繼承,2025 年賣出,持有期間仍視為自 2000 年起算)

3. 稅率適用

  • 因為多數繼承不動產持有期間通常已超過 10 年,所以出售時會落在 15%(持有超過 10 年) 的稅率級距。

4. 課稅公式

應納稅額 (成交價-取得成本-必要費用) × 稅率

必要費用包含:仲介費、代書費、修繕費(須能舉證)、契稅、印花稅、重劃負擔金等。

三、若該筆土地曾參與市地重劃,如何報稅?

市地重劃時,原土地被徵收,之後分配回新的抵費地或建地:

  1. 持有期間:仍承繼自原始土地的取得日,不會重算。
    (例:1985 年買地,2000 年參與重劃,分配到新建地,持有期間仍從 1985 年算)
  2. 取得成本
    • 原始購地成本 重劃過程支付的 公共設施保留地、工程受益費、代金 等,都可以加計為成本。
    • 需保留相關繳費收據或重劃計算書,日後出售才能主張扣抵。
  3. 出售時的課稅方式
    •  房地合一稅 計算,不因重劃而改成土地增值稅。
    • 稅率依持有年限計算,大多數重劃地持有已久,會落在 15% 稅率

四、現行稅率表(房地合一稅 2.0

持有期間 稅率(一般個人)
不到 2  45%
2 35%
510  20%
超過 10  15%

 

若出售對象為「特定關係人」或海外買家,可能另有不同規定。

五、總結

  1. 繼承不動產出售:成本與持有期間都承繼自被繼承人,稅率通常落在 15%
  2. 重劃土地出售:持有期間不重算,成本可加計重劃費用,仍適用房地合一稅。
  3. 建議準備文件:購地契約、繼承登記文件、重劃負擔金收據、仲介與代書費用單據,以利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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